防風險傳遞,保監會動態監測保險集團
2016-04-14 11:36:42
隨著綜合金融時代的到來,保險機構紛紛開始集團化布局。但擴張業務領域的同時,也加大了風險交叉傳遞的可能性。為此,保監會4月13日下發《保險集團并表監管統計制度》(簡稱“統計制度”)明確,從今年7月起,保險集團必須每個季度上報資產規模、并表財務狀況以及股權結構等內容。
“統計制度”要求保險集團公司定期上報全口徑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包括總公司、全部子公司及結構化主體等;并表風險監測表、業務分部情況表、重大內部交易統計表、主要交易對手方及風險敞口統計表等。通過上述內容,監管部門主要考察保險集團的規模、股權結構及業務占比、重大內部交易、風險集中度、系統性風險和償付能力六個方面的風險。
據了解,目前保險業與銀行、基金、信托、互聯網金融等領域互相融合,不斷向地產、健康、醫療等領域發展,風險相關性不斷增強。數據顯示,國內已有10家保險集團的業務規模和總資產占行業近70%。雖然混業經營能為客戶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但也存在著較大的潛在風險。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提供數據力圖在反映保險集團公司總體風險狀況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風險傳遞、風險集中度以及集團內部交易等金融集團特有風險,進一步加強了保險集團并表監管的力度。
事實上,保監會早已將保險業混業經營的風險納入監管視線,2014年10月明確險企和其非保險子公司之間要設立防火墻的同時,也首次提出險企高管不得兼任非保險子公司高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