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稅收優惠試點擴容
2015-06-12 11:03:07 來源:協會秘書處
中關村的稅收福利將走出中關村。6月11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對外發布通知,根據國務院決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政策、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政策等四項稅收試點政策推廣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武漢東湖、上海張江、深圳等)、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和綿陽科技城(統稱“示范地區”)實施。業內專家指出,擴大政策試點將進一步釋放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的執行潛力,為企業實施股權獎勵提供更能發揮激勵效應的稅收制度安排,為全國創新創業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具體來看,中關村四項推廣到示范地區的稅收試點政策分別是:一是給予企業相關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可在五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三是對轉讓技術所有權或五年以上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收入,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四是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允許在五年內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