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火電環保設施虛假運行動真格
2014-04-04 10:02:59 來源:蘭瑞環球
國家發改委4月3日表示,國家發改委和環境保護部已于近日聯合印發《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此次兩部門聯合頒發的監管辦法,是國家運用價格政策對燃煤發電企業實行重拳治污的又一實招。
此次出臺的監管辦法要求,燃煤發電機組的環保設施運行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單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進行考核。超過限值1倍以內的,沒收環保電價款,不予罰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處5倍以下罰款;對在線監測等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將予以嚴懲。
根據這一監管辦法,一個裝機100萬千瓦、年發電量50億千瓦時的燃煤發電機組,若安裝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則可享受環保電價加價每千瓦時2.7分錢;如果其正常運行該環保設施并達標排放,則每年可獲環保電價款1.35億元;如果其一年中有20%的時段超過規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的,則不僅要被沒收超標時段環保電價款2700萬元,還將面臨最高1.35億元的罰款。
這樣的處罰力度十分嚴厲,尺度也更加清晰,表明了國家在火力發電環保設施運行監管方面開始動真格了。有關專家表示,監管辦法對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2006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先后出臺了脫硫電價、脫硝電價和除塵電價等一系列環保電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燃煤電廠安裝環保設施的積極性。數據顯示,全國脫硫機組裝機達7.5億千瓦,已占火電總裝機90%以上,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減排量占全社會二氧化硫減排量的75%以上。目前,脫硝機組和采用新除塵技術機組的裝機容量已分別達到4.3億千瓦和87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