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企業嚴禁參與2014年煤炭產運需銜接
2013-12-11 13:43:26 來源: 蘭瑞環球
國家發改委12月10日發布的《2014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提出,嚴禁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不符合產業政策等違法違規的企業參與銜接。但業內提出,污染環境的界定還有待進一步明確。通知指出,在開展產運需銜接工作中,應充分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凡依法生產經營的煤炭、用戶企業,均可自主參與銜接,嚴禁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不符合產業政策等違法違規的企業參與銜接。供需企業簽訂的合同,在礦點、用戶以及供貨渠道等方面應保持相對穩定。支持供需雙方簽訂兩年以上的中長期合同,建立長期穩定的供需關系。此外,通知還強調,各地區有關部門要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不得實行地方保護和干預企業簽訂合同。探索培育全國性煤炭交易市場,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國家發改委每年年末都會組織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去年的文件中首次取消了實行多年的煤炭重點合同制度,被認為煤電談判終于進入了市場化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