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任務主義”必須徹底拋棄
2012-10-25 09:56:53 來源:蘭瑞環球
有媒體近期在浙江調研時發現,隨著一些地方土地財政能力逐步喪失,對企業征稅、罰款就加大了力度,征收"過頭稅"的現象也開始出現。土地財政是另外一個問題,這里只談收費問題。可以肯定地說,存在這種情況的絕非浙江一地。在中西部一些城市今年前三季度的財政收入結構分析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財政部的數據顯示,多地"非稅收入"出現逆勢高增長。這表明"新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征稅"正在逐步形成。
看到這些情況,讓人首先想到的是"竭澤而漁"、"焚林而獵"這些古老的詞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這些做法更是不允許的。隨著出口訂單的減少,國內需求增長緩慢,用工成本的提高,沿海企業進入了一個極其困難的時期。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財政征收應該減少稅費才對,而我們有的財稅機構卻要做"雪上加霜"的壞事。企業經營困難,利潤減少,企業所得稅自然也會減少,這是一種自動調節的機制在起作用。但是,產品價格中的直接稅卻無法逃避。請看紹興縣一家紡織企業的稅費"明細賬":一件報價75元的衣服,面料和輔料成本50元,加工費25元。在這25元加工費中,需繳納國稅3.63元,地方教育附加稅0.44元,水利基金0.02元,社保費用2.77元,總稅費6.86元,這樣實際的稅費負擔達到了27.44%。如果不減輕稅負的話,企業不僅失去競爭力,很有可能就只能是給國家"打工"了。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當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企業減輕稅負,政府減少行政支出,增加投資,拉動需求;當經濟繁榮的時候,企業增加稅收,政府恢復行政支出,減少投資,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如果有的地方政府"逆向操作",結果是很嚴重的。企業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迎來的卻是財稅人員的"催稅催費"。看來,我們的財稅系統還不知道什么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與經濟的關系。
征收"過頭稅","寅吃卯糧",在戰爭年代、特殊的困難時期,才有可能出現。征收"過頭稅"是財政部明令禁止的,有的地方卻充耳不聞,我行我素。稅收以經濟為基礎,直接稅只是價格的一部分,間接稅是利潤的一部分。經濟活動都沒有發生,何來稅收可言,這不是把企業往"關門"上逼嗎?
不論是"稅"還是"非稅",都是由納稅人負擔的,兩者合計形成納稅人的總負擔。在稅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很多基金收入、服務性收入帶有稅收的性質。納稅人并不會去辨別哪些是"稅",哪些是"非稅"。"稅不夠,費來湊",這是一種"拆東墻補西墻"、"堤外損失堤內補"的做法,最后導致納稅人負擔加重,企業經營困難。這樣的財政分配很容易導致財政缺乏嚴肅性,人為影響財政分配,這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為什么財政收入增長率總是高于GDP增長率的部分原因。
所有這些亂象,又都是過分的"財政任務主義"惹的禍。各級財稅部門以財稅收入指標作為考核依據,不顧經濟狀況,為了完成財政任務而開展財政工作,是一種經濟發展的破壞力。經濟快速發展時,沿海有的地方有稅不收,"藏稅于企",只要任務完成了,獎金拿到了就萬事大吉,多征就會抬高明年的基數。而當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卻要不顧一切地完成任務,財稅部門的獎金是保住了,但是企業的元氣也會大傷。拋棄"財政任務主義",讓財稅任務隨著經濟的好壞自由地增減,這才是市場經濟財政機制成熟的標志。讓我們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