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損失除制度外還需改善市場大環境
2011-05-13 12:49:39 來源:亞太博宇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0年統計公報,我國城鎮商品零售額為120822億元;全國第二次商業防損調查發現,2010年商業損失率為1.56%,我國商業損失額約為1885億元人民幣。2010年商業損失額超過了三峽工程總投資。分析認為,2010年零售總額的快速增長是2010年商業損失額的大幅度飆升的主因。事實警示,即使保持商業損失率不變,隨著零售總額的增長,我國商業損失將更加驚人。本次調查覆蓋了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調查的對象分別為商業零售企業的防損工作負責人和零售業供應商相關工作負責人。調查共涉及13種零售業態和12類供貨品種,具有相當廣泛的數據基礎。根據本次調查結果,2010年,內、外盜造成的損失占商業損失68.1%,在我國商業損失額約為1885億元人民幣的基礎上,可以測算出,內外盜損失約為1284億元人民幣;內外盜損失仍是造成商業損失的最主要原因。調查結果顯示,近半數的零售企業制定的年度損失率指標在0.2%以下,而實際損失率在0.2%以上的企業高達91.5%。這足以表明我國零售企業實際損失率遠高于自己的預期損失。商業損失指標的不合理制定,反映了企業管理水平,最終將影響企業贏利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商將大部分損失轉移給了供應商,處于弱勢地位的供應商不得不接受這種"被損失"。我們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商業防損問題,政府部門的介入是極其必要的。對于屢次盜竊、團伙盜竊的犯罪嫌疑行為,希望政府能借鑒國外商業協會與執法機關合作的有效經驗,與公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威懾和打擊內、外盜行為,減少國家經濟不必要的損失。